这样做法律允许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5:06:51
现在我有个很大的困惑,我是一名学校的在职人员,现在学校要求每个工作人员必须招3名学生来学校就读.并且根据招生的人数,发给1个人400-1500的奖励,虽然我不太懂法律,但是我也知道,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老师的职责就是教育好祖国的未来,如果这样强制性的要求教师招生,并且对招到生的老师发给那么高的奖励,我很想知道,现在国家的教育成本到底有多大的水分,我很想知道有没有人(最好是法律专业的人)能解决我这个问题,学校这样做到底合法吗?如果需要上告,向什么部门反映?哎.不过我想可能告也没用的,官官相卫.
等待答案的人
我所在的学校是公立学校,给主管部门反映没用的,他们拿了好处的,现在很多学校都这样,老师忙着找生了,学生还能学到什么东西

学校这么做完全没有法律依据,我猜是私立学校吧。你可以向学校的上级领导部门反映此类问题。学校的直接领导部门是当地的教育改革委员会(教委)。官官相护是存在,但也不是完全是这样的,你应该相信法律。

1、每个学校都有收费标准,超出标准就违法;
2、若觉得学校做法不对,可向主管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