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民政局的同志帮忙解答:本人于77年在异地办理结婚手续,90年遗失了结婚证,现因卖房需要结婚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0:40:25
请民政局的同志帮忙解答:本人于77年在异地办理结婚手续,90年遗失了结婚证,现因卖房需要结婚证,在当时办理地点未查找到登记档案,是否不能再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我该怎么办?

我们局似乎还保存着60年代的婚姻登记档案呢,您办理登记的地方怎么就没有了呢?
看来真的就向电影“谁说我不在乎”一样,您和您爱人的婚姻关系处于一种无法用言语表达的状态。
我也不太清楚正常的手续应该是怎么样的。
不过根据婚姻法规定,1994年2月1日前同居的行为是被认定为是事实婚姻的,干脆你们直接重新登记下算了。您看呢?
呵呵,重婚罪是民不告官不纠,更何况两个人登记两次应该也不符合重婚罪的标准。

看来真的就向电影“谁说我不在乎”一样,您和您爱人的婚姻关系处于一种无法用言语表达的状态。
我也不太清楚正常的手续应该是怎么样的。
不过根据婚姻法规定,1994年2月1日前同居的行为是被认定为是事实婚姻的,干脆你们直接重新登记下算了。您看呢?
呵呵,重婚罪是民不告官不纠,更何况两个人登记两次应该也不符合重婚罪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