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费用超出国家规定比例要交所得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1:16:56
现在除了业务招待费、工资超出国家规定的范围以外要交所得税,还有别的费用 吗

1、广告费的列支问题:按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2%以内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准予扣除的广告费,必须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没有广告业专用发票的,不能按广告费在税前提除,应视同业务宣传费列支(营业收入的0.5%以内据实扣除)。
2、招待费列支标准问题:是按规定比例范围内,据实扣除,超出部分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年营业收入1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营业收入净额的0.5%,年营业收入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0.3%。
3、工资列支标准问题:2006年上半年按月人均960元计算,下半年按月人均1600元计算,超过部分作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增加,征收企业所得税。不足标准的按实际列支,不予补足。
4、福利费按计税工资14%计提的话,到年底要作判断:如果实发工资大于计税工资的可以不作调整,如果小于计税工资的,还要按实发工资计算调减福利费。涉及福利方面的支出一律在福利费中列支,不能再记入成本费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