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签订合同后必须要等合同到期才能离职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7:18:34
我在东莞一家车行工作,10月份的时候和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合同,但一段时间后发现公司有很多不人性化的地方,非常喜欢扣分,我们一分就是一百块钱,并且之前是底薪一千块的,但只要一卖车就没底薪了,比如卖一台车2分(200元),你卖了6台就拿一千二,要是只卖一台就拿底薪一千.我现在想辞职离开这个公司,但又顾及签了合同,走的话效益工资没有了(这个是我们卖车超过底薪的话,还要扣取一半的效益金,如你6台车拿一千二,你扣除一千块底薪,你就还有200快效益金,他这里面就要扣你100块),哪位朋友能给我想个办法呢??

10月份签的合同应该还在试用期吧?
按原来的劳动法规定,试用期间职工可以随时提出辞职的,单位不能让职工承担什么违约金。
如果你的合同已经过了试用期了,那你可以提前一个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不承担违约金。
另请你仔细看一下你的劳动合同,约定的你的月工资是多少?如果你的月工资是1200元,那么公司每月做多只能口你240元,按国务院有关法规规定,单位扣除职工工资后,每月发放的数额不得少于他原有月工资的80%,同时还要满足不低与当地最低工资工资标准,你可以去算一下。如果单位违反规定,你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赔偿你的损失,并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从08年1月1日后实行新的劳动法,到那时你就可以不必担心了,现在还是要扣违约金的,我今年辞职的时候就扣了我八百元违约金和一千零八十的培训费,总共是一千八百八,亏大了,到明年你最好是提前一个月辞职,或者咨询一下当地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