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道法律基础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6:48:25
1.李刚今年11岁,是市重点中学初中一年级的学生,为祝贺他升入初中,他舅舅送给他一台价值5000元的电脑。11月份,李刚将这台电脑以4500元的价格卖给了同学李浩,自己又去市场上花了4000元买了一台兼容机。李刚父母知道后,坚决反对李刚的做法。
(1)、价值5000元的电脑在出卖之前,所有权归谁?为什么?
(2)、李刚卖电脑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3)、李刚的父母主张将其新买的4000元电脑退回,是否有法律依据?
2.王强因工作上的不满对领导有意见,打算放火烧掉仓库报复领导以泄私愤。一天晚上当王强到仓库刚把火点燃后,看到有人正向仓库走来,他感到即将被人发现,事已难成,便把火扑灭了。请问:此案王强的行为是犯罪形态(预备、未遂、中止、既遂)中的哪一种?为什么?

1,所有权归李刚自己所有,因为是自己舅舅的一种赠与行为。
2,效力待定,因为李刚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这种做法超过了与他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3,民法通则上有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其监护人可以追回。

犯罪中止啊,为什么不知道了,我还没学,你看看刑法的相关规定

1
价值5000元的电脑在出卖之前,所有权归李刚
赠与财产
效力待定
有法律依据
2
放火罪既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