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以党内民主促进人民民主”和“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观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8:14:42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这是我们党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对党的建设提出的一个明确要求。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推进和实现党内和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基础和政治保证。

党内和谐是党的先进性的本质体现

党内和谐,是党内关系融洽、党内生活健康、党的建设和各方面工作运行有序的综合体现,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党内民主团结、集中统一、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党内和谐是党的先进性的本质特征。党内和谐作为党内整体状态的综合反映,是党的先进性各种要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党内和谐以党的民主集中制为基础,以充分的党内民主,严格的党内生活,党的团结统一以及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基本特征,反映了全党在指导思想和共同纲领目标基础上的思想统一、组织协调、作风优良和行动一致,是党的先进性在党内关系、党的生活和党的建设中具体而生动的体现。

实现党内和谐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应有之义。实现党内和谐的过程,就是不断处理和解决党内矛盾的过程,就是党内各种关系不断协调的过程,也就是党的先进性建设与时俱进的发展过程。反之,如果形而上学地理解党内和谐,认为和谐就是追求一团和气,就是回避矛盾,就是放弃积极的思想斗争,这恰恰曲解了党内和谐的含义,背离了党的先进性的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讲,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就是按照党的先进性要求不断解决党内的矛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党内不和谐因素,在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实现党内动态和谐的过程。不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就不会有党内和谐;没有党内和谐,也就不可能真正坚持党的先进性。

党内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政治保证

实现党内和谐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基础和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客观上要求我们党必须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本领;必须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充分发挥党的各级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这是实现党内和谐,并以党内和谐带动社会和谐的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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