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的建行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4:22:15

元代中央最高行政机关为中书省,中统、至元年间,又分置河南、江北、江浙、江西、湖广、陕西、四川、辽阳、甘肃、岭北、云南11处行中书省,简称行省,置丞相、平章、右丞、左丞、参知政事等官,总管钱粮、兵甲、屯种、遭运,以及一切军国大事,与中书省相表里,嗣渐称其所辖地区为行省,于是行省又渐成最高地方行政区名称。另划今河北、山东、山西一带直属中书省,称为“腹里”。行中书省管理路、府、州、县的行政,简称行省。长官有丞相、平章、左右丞、参知政事等,权力很大。明初加强中央集权,撤销行中书省,改设承宣布政使司,而习惯上仍称行省,简称省。清初增为18个行省,后又增为22个行省。

其实元代中书省的设置本身并没有加强皇权的企图,楼主可以去看看张帆老师的一些文章,如他在《论蒙元王朝的“家天下”政治特征》中提到的“由于元朝君臣关系中长期保持着来自草原游牧社会的私人隶属色彩和身分差异,大臣不过是君主的家臣或奴婢,其权力在大多数时候都被看作皇权的外化和延伸,不被视为威胁。于是就出现了在汉族王朝乃至其他北方民族王朝中不常看到的情况:皇帝委任责成,大胆放权,大臣勇于任事,不加避忌。”

再补充几句:
1。《行省制度研究》…书中的两处观点尤其具有重要价值。
其一,是元朝行省同时具有朝廷派出机构和地方官府的两重性质。
其二,是元朝行省虽然具备汉族官制的表象,但本质上仍是蒙汉二元混合的制度。
这可能也是元朝行省的两个基本特征。
2。行省演化为地方最高官府,只是言其性质的基本方面。…即使上述演化完成以后,行省仍长期保留着朝廷派出机构的某些原有性质,…并非纯粹的地方官府。
3。在元朝,行省实质上是中书省的下属,要接受后者的节制和领导,但从统领路府州县的角度以及官名、品秩等侧面来看,行省与中书省又具有某种“平等”关系。就全国范围而言,行省的设置并未覆盖全部路府州县,离首都大都较近的山东、山西、河北地区称为“腹里”,仍由中书省直辖。换句话说,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构的中书省,将全国路府州县的大部分交给自己的分支机构——行中书省统领,但仍保留了自己直辖的一部分。在管理层次上,中书省统行省、行省统路府州县的三级关系并未完全普及于全国,而更全面地看毋宁说是中书省与行省共统路府州县的两级关系。
4。元行御史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