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是颁布:户与住要一致这条令啦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3:50:32
谁有资料??
户籍问题!! 就是十七D 最近规定的哪个!!

谢谢了各位

关于按“人户一致”原则安排入学的说明

进一步规范我市禅城区中小学(原城区部分)招生管理工作,体现公平、公正,今年城区(原城区,下同)小学、初中继续实行“就近入学、人户必须一致”的原则,以实际居住地为主要依据安排入学。现就“人户一致”的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居住地的含义
“居住地” 是指固定居住地,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居住在自有产权的房屋;
(二)居住在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
(三)居住在经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房屋(所租房屋应为本人唯一居住地,下同)。

二、关于“人户一致”原则的含义
“人户一致”,是指户口簿户主必须与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的产权人一致,户口簿地址与产权证地址一致。

三、对于“人户一致”的确认办法
(一)新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新生同一户籍,户主与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的产权人一致。
(二)新生的父(母)和(外)祖父母与新生同一户籍,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的产权人可以是新生的父(母)或(外)祖父母。
(三)居住在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安排居住的房屋的,新生的父(母)及新生户籍地址须与单位产权地址一致,报名时需提供居住地单位的产权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及入住后的水、电费单据才能予以确认。
(四)新生单独户口与房屋产权人一致。
上述第一、二类情况,必须是一户一门牌才予以确认,挂靠户口的概不受理。以上各类情况,均视为人户一致,原则上经确认后,按户籍居委安排入学。

四、对于人户不一致的处理办法。
人户不一致的,要尽快办理户籍迁移,并在“个别报名”时间内补办报名手续。在延长了报名时间后,仍不能做到人户一致的,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按居住地所在居委安排入学
有城区户籍,居住在新区或城乡结合部未有建立居委会的,可凭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提供挂靠居委的证明、房屋产权证及入住后的水、电费单据,申请按居住地居委安排入学。
(二)视居住地附近学校的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