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单位工作长达32年的临时工,单位不用时有什么说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5:16:47
我今年51周岁,1975年就在乡镇搞计划生育工作,一直没有签合同,到现在已经有32年了,如果现在单位要求辞退我,我应在被辞退后享受什么待遇?是应按退休算吗,还是什么都没有?如果我主动辞职,会有什么待遇?

按规定每工作满一年可以获得一个月工资的补偿,但是你没有劳动合同,你可以找一下以前的工资条或者任何能够证明你和单位劳动关系的东西,如果单位辞退你,拿着这些东西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

应与正式职工的基本待遇相同。具体可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我认识一个工人,在北京一家很有名的印刷厂干了将近11年的合同制工人。最后,合同到期了。工厂把他辞退了。理由是车间没活儿。其实,那家印刷厂效益很好。只是某个车间没活儿。
那个工人不服,就去市府大楼人民来访接待室咨询。其结果也没起到什么作用。
我看,您找找倒是对。但是,不一定有什么希望。
我想最多就是,补些钱吧。
那还是算好的。试试吧,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