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住宅地的法律知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3:55:12
我父亲和我大伯(我父哥哥)在76年3月立有协议书 说明我爷爷和奶奶的一处2间平房大约100平方左右的房产 在我爷爷和奶奶过世后由我父亲和大伯平分继承 因为我爷爷和奶奶一直健在 房子也是他们在住 所以没有去办理任何相关的手续 也就是房子产权一直在我爷爷那里 今年我大伯单方面拿了我爷爷这处房子的一些证件手续在没有和我父亲商量的情况下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为他儿子审批宅基地 现在审批手续已经由当地村委会上报了

这里我想咨询 1 我大伯这么做是否合法(注;我爷爷94 奶奶88了 一些事情已经无法料理)

2 当地村委会在没有确认房子的所有权的问题下就把审批材料上报是否合法或有相关法律条例可依

3 如果宅基地审批下来了 那我父亲是否可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属于自己的产权 那么在这个情况下如用法律手段要回损失 在经济上是按原房产算还是按现有的价值算呢?

按照协议,需等到你爷爷奶奶去世后你房产方可转移,所以你大伯的行为为无效行为。

这个协议为遗嘱,你爸爸也有继承权,你爸爸可以找他商量,否则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村委会的做法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