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重与超重在社会中的应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21: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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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重”和“超重”及其在运动物体系中的解题应用
在平衡状态时,物体对水平支持物的压力(或对悬绳的拉力)大小等于物体的重力。当物体在竖直方向上有加速度时,物体对支持物的压力就不等于物体的重力了。当物体的加速度向上时,物体对支持物的压力大于物体的重力,这种现象叫做超重;当物体的加速度向下时,物体对支持物的压力小于物体的重力,这种现象叫做失重。特别的,当物体向下的加速度为g时,物体对支持物的压力为零,这种现象叫做完全失重。
物体处于失重和超重状态时,物体的重力始终存在,大小也没有变化。发生失重和超重现象与物体的速度无关,只决定于加速度。在完全失重状态下,平常一切由重力产生的物理现象都会完全消失,如单摆停摆、天平失效、液体柱不再产生向下的压强、浸在液体中的物体不受浮力等。
利用失重和超重规律解析问题,不仅仅局限于单个物体并且是加速度沿竖直方向的情况,而且对物体系、对各个方向的加速运动,均可利用失重和超重的知识来分析判断。利用失重、超重的概念来解物体系中的某些力学问题会变得极为容易,大家如果能深刻领会这一规律,在学习过程中一定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工厂中生产一些材料 需要排除重力的影响 就要是材料的生产过程处于失重状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