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5:04:15
事情简述。发生日期2007年8月14日下午17:30分左右。当时情况是时候寻找目击证人整理后的。我的爷爷80岁。也就是这起事故的被撞人。现场是住宅小区路口。我爷爷从马路的一边向另一边穿过。按照证人口述,并不是在斑马线上。而是在离斑马线3-5米左右位置穿过。肇事车辆是正常车速。这个是鉴定机构给的结果。事情发生是。我的爷爷在过马路。汽车为出租车,在拉人后起步加速。前左车灯位置碰撞我爷爷。导致我爷爷转身360°以上倒地。然后我爷爷被送往医院。并在做检查过程中陷入昏迷。与8月21日逝世。伤情为。左肩胛骨骨折。右胯骨骨折。左小腿骨轻微骨折。头颅轻微震荡(医生说这个为倒地后碰撞地面所致,此伤势导致大脑挫伤,也是最主要的致命原因)。事后车辆事故鉴定所以行人不在斑马线。车辆未超速等理由鉴定结果为责任5/5划分。

我的问题:
一、鉴定责任是否公正?
二、如果不公正我需要如何处理?
三、被撞人死亡对方是否有更大责任?
四、我爷爷虽然已80高龄,但为军人出身,按照以前一直给他老人家看病的医生口述不发生其他意外与疾病活到90以上并无任何问题。爷爷月工资3000以上,对方赔付怎么算?
五、对方是否要承担除经济赔偿外的其他责任。(如刑事,也许是我年纪小。也许是爷爷太疼我、按照我的想法可以不要钱,却希望对方可以坐牢。)如有,敬请尽可能的表明哪个法律。
六、如果有人知道其他比较权威的交通事故鉴定所的网址、电话、全称敬请告知我。
补充:事故发生地点为新疆昌吉市。所以新疆的机构就不用再说了,已经失去的信心。
先感谢愿意回答问题的人。我的分并不多。我会尽力刷分并追加。
根据目击证人所说。司机当时是看着别的地方而汽车前面就是斑马线是在汽车过斑马线后撞到的人.再就是请不要再说什么见好就收的话。我心情不爽不想骂人。我就说一句,如果是你的至情出了这样的事情,你有能耐对自己说个见好就收。另敬请如果给出其他律师事务所或者交通事故鉴定所名称的最好能给个电话,谢谢

一、鉴定责任是否公正?
:按你所讲,由于当地有指定的人行横道,则事故的发生行人一方有过错,另外,汽车未尽注意义务也是过错,从其他案件来看,此事故认定基本上合理。当然可在事故处理中要求对方承担60%的责任。
二、如果不公正我需要如何处理?
:可在民事诉讼中指出事故认定应该由对方承担主要责任。
三、被撞人死亡对方是否有更大责任?
:答案同上。
四、我爷爷虽然已80高龄,但为军人出身,按照以前一直给他老人家看病的医生口述不发生其他意外与疾病活到90以上并无任何问题。爷爷月工资3000以上,对方赔付怎么算?
:按正常交通事故标准赔偿。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按天津市2007年标准约为28万元以上)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五、对方是否要承担除经济赔偿外的其他责任。(如刑事,也许是我年纪小。也许是爷爷太疼我、按照我的想法可以不要钱,却希望对方可以坐牢。)如有,敬请尽可能的表明哪个法律。
:如属同等责任,且无逃逸、无证驾驶等情节,则不存在刑事犯罪。
六、如果有人知道其他比较权威的交通事故鉴定所的网址、电话、全称敬请告知我。
:无此类机构,可委托当地律师代理案件。

一、鉴定责任的公正程度最好不要质疑 1、不容易推翻鉴定结论 2、你会承担因此产生的诉累 所以把重点放在索赔上
二、如果真的不公证最好提起行政诉讼(实际作用不大)
三、就交通事故而言 被撞人死亡是事故的结果 如果想加重对方责任 对方必须要有过错 比如撞后逃逸 或者 碾压被撞人等
四、你可以凭借你现有的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丧葬费 死亡赔偿金等只要你有证据证明的费用在合理范围内法院应予支持
五、刑事责任的追究是以检察院为主体的 个人无法追究 而且事情被定为交通事故 自然不是刑法调整的范畴 你的心情我可以理解 但是你要冷静人死不能复生 为你的爷爷安排好后事 然后尽量的索赔才是关键
六、鉴定机构的效力基本一致 而且从鉴定的时间推算恐怕无法在做第二次鉴定 所以没什么必要 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尽量搜集证据主张金钱赔偿

事故认定基本上合理。

我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