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女生,我这么做过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1:25:55
我和她结婚四年后因性格不合离婚了,房子和孩子都归我,因为房子本来就是我自己花钱买的,房产证上也是我的名字,她随时可以看孩子,但每年都要付5000块的抚养费,她月薪只有2000多,我本人也不富裕,我这样做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吗?
她怕影响她再找老公,不想带孩子
离婚是她提出的!按照现在的法律,婚前的财产原来是谁的离婚后还是谁的,婚后的钱才平分!

你不觉的你得到的有些多吗?最少财产是应该平分的,无论是谁的!婚姻法有相关规定!你可以查看一下!

你是男的吧
那题目怎么这样?
如果是女的就不过份
如果是男的
就很过份

在法律上你没有什么不对的~!正常
看来你还很有责任感~最起码你还为她着想,很有男人味~
这也要看你怎么做了~如果条件允许你可以帮帮她~
毕竟你们夫妻一场~
我们不好说什么~

要是你女朋友同意,我觉得没什么问题。法律是一种双方不能达成协议而必须要解决问题用的工具。

你可以让着她点,毕竟两人在一起生活了那么久,如果换着是我,我不会要她一分钱,现在是这么想,不知道以后会不会这么想

你做的没错,我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