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在一起三年帮他买房子现在男方想要回房子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0:38:22
我姐姐在深圳男朋友跟他在一起三年。男方帮我姐买了二套房子,现在他们分手了,男的要跟我姐打官司要回。男方胜诉的机会大吗。
男方用银行转帐给我姐的,别的都是我姐去办理的。当初他也说这房子是送给我姐的。没有别的什么凭据。那位能告诉我,该怎么办啊!!!!
房子是我姐姐的名字。他给他钱只是转帐别的什么都是他办的,连分期付款都是他以前的公司的名字做单保的

银行转帐给你姐的钱?
也就是说买房的时候钱是你姐掏的,虽然曾经是你姐男友的钱?
这样的话对你姐比较有利!而且这样看来房子登记就算不只是你姐一个人的名字,也至少有她的分!因为即使双方没有结婚担忧实质的同居关系,也就是说在三年中他们俩的财产是公共的,最后分了财产也要分的,包括那房子!
即使不能留住,也可以分到一笔赔偿!

还有你发错地方了!

很麻烦,得看房子的户主是谁,按照规定,离婚后各自拿回自己的财产,夫妻共有的财产平分,可现在他们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房子的名字是你姐姐的那这房子除非你姐姐想放弃否则应该给你姐姐,但如果是她男朋友的名字那就不好意思了,按照规定是要判给她男朋友的。因为她男朋友帮你姐姐买东西属于赠与关系,那这个东西就属于女方自己的,和男方没有任何关系。至于凭据吗!这个你不用担心,既然她们的关系不受法律保护,那关键就在房子的户主是谁,是你姐姐的名字那就是你姐姐的房子,谁也动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