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宠物护理店打工被狗咬伤,老板应负责医药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9:26:23
1.从9月30日至今,我弟弟在一宠物美容店里打工.
2.12月7日,他被一只大金毛狗咬伤,没有明显过失.
3.弟弟因为要回家参军,今天跟老板提出了辞职,老板同意了,但不给工资,而且要我们赔偿违约金.

注:我们确定雇佣关系至今,没签任何合同.当时老板提出的条件是:每月从工资里扣除100元,工满一年后退还.否则不但不退,我们还得赔偿2000元违约金.而当时我们口头答应了.

请问各位大人:
1.有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无劳动合同,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受伤,在无明显过失的前提下,老板应负全部责任.??
2.没有劳动合同,口头答应的违约金应不应该付???老板不给工资是否也是我们理亏???

1.就算没有劳动合同,但你们已经确定了劳动关系,都属于工伤,并且老板负全部责任.

2.按理来说,口头协议是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鉴于取证太难,基本口头协议的意义不大.也就是说如果你们离开,不支付违约金,他也没办法追究.

3.老板如果不给工资,你可以提交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劳动仲裁部门会根据你们当时的口头协议内容评定他的做法是否合理,并尽量为你争取利益.

当然老板要负责啦~~
而且是全责~◎这个属于工伤范畴的~

工商,你们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