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不算霸王条款 可以算作无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5:53:46
我再某商场租了一个摊位,合同签订了一年(2007年09月26号-2008年09月26号),先交了三个月的租金和一个月的押金,合同中规定每次的租金要提前一个月缴纳,否则视为违约,十五日内要撤空所陈列和库存商品,否则视为放弃商品,商场可自行处理。
我为按合同规定缴纳租金,因为商场经营不好,正在策划整改,把商场800平米租给了新的商户(包括我的摊位在内)要所有商户挪位置,产生的费用自理。所以很多到期的商户都未缴纳租金。
我想撤摊位能不能得到赔偿,那些在赔偿范围内。

提前一个月交纳季度租金是正常的~但是15日内撤除商品否则视为放弃这个不合理~
现因商场自身整改,并将自己摊位转租,这以对商户构成经济损害,完全可以申请赔偿,若不理会可找有关部门强制执行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