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遇到这种事,大家帮帮忙,我是否有继承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0:55:34
我无意相识了一对农村可怜老夫妇,老夫妇对我很好,并要求我赡养他们,照顾他们的饮食起居。愿意收我做他们的义子与我签下“赡养协议”继承他们的房产。这样做我是否有继承权?(老夫妇有一亲生女,不知道什么原因不愿意赡养自己的父母)我有继承权的前提,是不是必须经过她女儿的同意?我应该怎么做?
如果得到了老人女儿的同意 ,与老夫妇签下协议,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应?是否生效?

你的这种情况应该是遗赠扶养协议,是继承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只要你尽到对于老夫妇的生养死葬的义务,且于他们签订了协议,你是享有遗赠的权利,而非继承的权利。当然你享有遗赠的权利是不需要经过其亲生女儿的同意的,因为财产是老夫妇的,他们有全权处理的权利,他人无权干涉。
具体内容你可以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不需要经过老人女儿的同意
只要作为遗产的物权是老人自己的,他立下遗嘱想给谁有给谁,法律有明文规定.
继承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只要你尽到对于老夫妇的生养死葬的义务,且于他们签订了协议,你是享有遗赠的权利,而非继承的权利。当然你享有遗赠的权利是不需要经过其亲生女儿的同意的,因为财产是老夫妇的,他们有全权处理的权利,他人无权干涉。
为了避免以后纠纷,你最好和老人签好协议后去公证处公证一下

公民对自己的合法财产有处分权。如果老人自愿且有书面文字愿意给你,你便有继承权,无需其子女同意

看你在什么角度去看这件事.但是在法律上是没有权利的,也就是说法律不保护.

可以的,我是建议你和他们签的“遗赠扶养协议”最好找你当地的比较有地位的人,村长啊。。乡长啊。。做做见证。

找个律师咨询一下哦,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