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公司应支付给SOHO的退税额如何计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7:55:02
海运费:USD2350元
内陆运费+出口代理费:RMB3200元
合计:USD2350×7.6 + RMB3200 = RMB21060元

与国内供应商合同人民币含税总金额(不含运费):255806.62元 (注:增值税发票金额)
与国外客户(购货方)合同CFR美金总金额:USD39172.12美元

货物退税率:13%

退税款:
= (退税结汇价 - 当日牌价)× 报关美金总价格
= (退税结汇价 - 当日牌价)×(增值税发票金额 ÷ 退税结汇价)
= (8.2 - 7.5)×(255806.62 ÷8.2)
= 21837.15 元(人民币)

请问用以上方法算出来的退税款有问题吗?“退税结汇价”里含了代理费吗?如果能提供满意的回答,另有高分酬谢!
fgc518你好,谢谢你的回答。关于我的那个退税公式是进出口代理提供给SOHO的计算公式。你的意思是这个公式有问题是吗?在这笔贸易中进出口代理应支付给SOHO的退税款应该是28422.95元吗?(另注:在这笔贸易中国外客户直接以RMB现金支付货款给SOHO,SOHO拿出增值税票额的钱到进出口代理公司过了帐,由进出口代理公司开出汇票支付货款给国内供应商。这个对退税款的计算方法有影响吗?)
谢谢andyf1的回答,这次操作中的流程是这样的:国外客户按当前汇率(7.4)支付相当于USD39172.12美元的人民币金额289873.6元给SOHO,SOHO再把其中的255806.62元(注:增值税发票金额)给出口代理公司,出口代理公司收到这笔人民币钱后按发票金额给国内供应商开出汇票交给SOHO,由SOHO把汇票转交给国内供应商以作支付货款。

我想我大概明白你和这间进出口公司是怎么做的了
你们应该签了一份代理出口合同,你看看

退税款:
= (退税结汇价 - 当日牌价)× 报关美金总价格
= (退税结汇价 - 当日牌价)×(增值税发票金额 ÷ 退税结汇价)
= (8.2 - 7.5)×(255806.62 ÷8.2)
= 21837.15 元(人民币)

进出口公司这样计算出来的不是退税款。
0.7/8.2=0.08536
他是这样计算的(8.2 - 7.5)×(255806.62 ÷8.2),就是进出口公司把退税款退给你,而在付货款款给你的时候(在此案例中,你自己收货款,进出口公司就只要把兑高部分给你就行)将美金汇率兑高0.7个百分点。而0.7÷8.5=0.08536,这样相当于他把13个点的退税中间的8.5个点退给你。
如果是退税的话就应该是255806.62 ÷8.2X13%=33254.86。
由于进出口公司没有另外收你代理费,那么,这个差额(33254.86-21837.15 =11417.86)就是代理费了。这个费用收了你13%-8.536%=4.464%,算是比较正常的(有点高,不过可以接受)。不过也有收6个点,也有只收2个点的。

至于收汇核销的事,大多数贸易公司都可以通过自己内部的打款来实现。

本人在进出口公司内做过,希望你帮你解惑

外贸公司应该是这样计算退税的:
=国内供应商开出的增值税发票上的除税金额(255806.62/1.17=218638.14)*退税率13%
=28422.95
其中不予退税的4%进项转出进入成本

可是你这个计算公式是怎么来的呢?
是不是你们实质上是代理国内供应商出口?

28422.95计算的是进出口公司可以从国税退到的税款。
我还是不太明白,国外客户怎么可以直接支付人民币呢?那出口如何核销的?
那么由谁汇美元给进出口公司呢?要知道,只要是报关出口的,就必须收汇核销,否则会视同内销补征17%的销项税的。

看了你的流程我知道了,进出口公司可以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