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被别人意外打死,家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法律手段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1:25:27
嫌疑人是因为与死者的弟弟发生矛盾但嫌疑人没有直接找死者弟弟的麻烦反而在晚上下班的时候将死者截住并伙同另外一人殴打死者直至打死,死者是一24岁的小伙子未婚,在平时的与人交往中很憨厚大方很受欢迎,但身材不是很健壮根本敌不过两个人的殴打,嫌疑人在当地就不受大家欢迎平时的行为也不被人看好,嫌疑人击中了死者的要害部位头部将死者致死,公安部门已经将其抓获并要对死者进行解剖,作为家人我们不能坐以待毙,我想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作为家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以充分维护死者权益。
嫌疑人与死者认识,而且事发之前嫌疑人与死者之间没有纠纷,在事发之前死者不知道任何原因而被嫌疑人拦住并被其毒打直至死亡,事发后嫌疑人逃之夭夭,嫌疑人不是门卫,门卫伙同嫌疑人为其提供警棍等凶器,现在门卫被捕。

你说得不清楚,如果只按你所的”嫌疑人击中了死者的要害部位头部将死者致死”,这是故意杀人并且还有共犯,但是从嫌疑人角度看没有杀人的主观方面,嫌疑人和死者没有纠纷,应该是故意伤害致死,或者是过失致死,而整个事情与死者弟弟和嫌疑人之间纠纷,与死者和嫌疑人人品如何,长得帅不帅无关,建议你多从嫌疑人角度出发,说说嫌疑人是否认识死者,嫌疑人对于死者死亡是什么样心态,也就是杀人过程详细些,绝不可能因为嫌疑人人品不好长得猥琐就定他故意杀人

既然这样,绝对是故意杀人了,并且是共同犯罪,嫌疑人是主犯,门卫是从犯,有共谋,有杀人过程,并且"嫌疑人击中了死者的要害部位头部将死者致死"可以反映罪犯主观心态,杀人后逃逸.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因素不构成故意杀人.在公诉罪名上可能存在分歧(可能以故意伤害起诉),但你们一定要坚持共同故意杀人,这样罪犯除了无期或死刑,他家应该作出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