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有权以与派出所签定了协议为由没收假币吗?学法的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20:22:37
很愤慨
同学到超市去买东西,拿出10元结帐,被告知是假币。当场被营业员没收了。自己再没见过那钱,也不确定到底是真的假的。
与他们理论,他们以与当地派出所签定了协议为由,不还。

想请教的是
1。他们是否有权这么做
2。懂法律的大家,认为当事人,即所谓的假币持有者该怎么办?怎么维权?很显然,理论已经不起作用了。作为大学生,吵架更不是解决的好办法。
不知道大家有什么好办法
大家在强调的是其他机关没有权利 但是现在问题是
他们以与当地派出所签定了协议为由,不还!!

假币的没收权归银行和公安机关其他单位组织无权
人民银行法明文规定:人民币真伪的确认机构是银行,假币的没收权属银行,公安部门,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没收,但各商业服务部门有协助银行发现、收缴假币的义务。

假币收缴只能由银行来执行,其他部门没有这个权利.派出所没有这样的权利,超市就更没有这样的权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