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纠纷,急盼援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7:51:55
我们一共兄弟姐妹5人!3个姐妹已经嫁人,我早年出外打工,父母和弟弟一起住!后来父亲病故,母亲病重,姐妹打来电话要我速回!我急忙赶回家中,结果被弟弟一家人赶了出来,说不想让我继承财产!
碰上这种情况我很苦恼,毕竟是一家人,我不想打官司,但是弟弟的做法反倒让我咽不下这口气!
是不是财产因该由我们几个子女平分!我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我现在脑子乱了,请法律方面的大人,为我指点一下!
可是我刚从外地回来,房产证上也改写了弟弟的名字,只是村委不承认,因为没有公证人!房子原来是我的,后来弟弟拆了重盖,因为我要出去工作,结婚,就留在城里了,每年过年过节都回家,东西和钱都没少带!母亲前几天也去了,现在的气氛很尴尬,他毕竟是我弟弟,哎,弟妹太恶毒了!我真是难掩这口气,颠倒是非!不过乡亲们和村委会倒是都站我这边,继续该怎么走呢,大家教教我,一步一步来!
要是能协商,一家人我还用来寻求大家的帮助吗!

首先: 就目前提供的信息来看,你并没有丧失继承权,遗产应该由你们兄妹五人继承,原则上是平均分配,但是具体你可以继承多少,则要考虑以下因素: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此处的多分少分没有明确的限制,多可以多至99%,少也可以少至1%,具体要看你们协商如何,或者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只有裁判。
在此我主要是想让你知道,如果法院判决应该是什么样的一个结果,这样你们自行和解时,让你自己有个大概的把握,注意其中第二条对你非常不利。

主要的解决方法:
第一步:去房产登记机构,查询房屋变更在你弟弟名下的日期。A:如果是在你父亲死亡之前登记过户,则意味着你父亲已经将房屋赠与你弟弟,此时房屋不属于遗产,自然没有继承的对象。B:如果是在你父亲死亡之后再变更登记你弟弟名下,且你弟弟又拿不出证明你父亲将房屋遗嘱赠与你弟弟的证据,则意味你弟弟侵害了你的继承权。
第二步:在后一种情况下:你们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找人调解,也可以提起诉讼。

个人建议,家庭遗产纠纷尽量自行和解或者调解,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告至法院,免得伤到兄妹之情。祝你们早日和谐解决!!!

你的问题是挺复杂的,也很难解决,我姐姐和姐夫也遇到过同样的问题。但既然闹到这地步了,我觉得想通过协商的方式肯定是解决不了的,你弟弟既然会这么做,说明他根本就不去顾及你的感受,怎么可能会和你好好商量呢。所以我认为你现在只能够起诉才能解决这件事情。
至于你该怎么做,你最好在当地请个律师,相信他也会给你最好的答案,我的建议是你先去查一下这房子在登记你弟弟的名字之前是谁的名字,如果是你父亲的,那你弟弟这么做肯定是侵犯了你的继承权,你可以先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消你弟弟的房产登记行为,因为你享有继承权,也就是说你享有该房屋的一部分权利,行政审批部门直接剥夺了你的权利,他们的登记行为当然是违法的,同时你母亲要占原有房屋的一半,这一半财产就需要由你母亲来做出处理,她愿意给谁就给谁。如果房子登记是你母亲的,那你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