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人大代表增补选的程序是什么?会前是否需要县级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向常委会作出专项报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5:01:10
县人大常委会需要通过一个关于增补选的决定,那么是否需要听取相关报告在作出这个决定,请教各位大侠。

1、根据工作惯例,补选代表没有必要由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增补选的决定。本届人大代表名额确定后,一般不再变动,代表出缺时,如调离、死亡有“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公告”、代表辞职也有相应的公告。既然已经有了相应公告,原选区已经知道代表出缺了,县人大常委会没有必要再通过相应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九章对补选程序已经很明确了,按照执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