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例研习 非常急啊!求大家帮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8:35:26
案情1
风把乙家的花盆刮落,砸到了甲某的新车。甲某叫乙某陪钱,乙某不肯,说是风刮落的要陪你找风陪。
问题:花盆飞落伤人,如何承担责任?为什么?
案情2
李某叫张某帮买录像机,但最后张某帮李买了太新电视机。张某向李某说明了买电视机的理由,李某没反对并与张某结算了货款。第2天,李某发现电视机质量不太好,就要求张某自己处理电视机,而张某不同意。
问题:该电视机是否由张某留下来自己处理?为什么?
案情3
李某和邻居家11岁的张某一起去摸奖,李某递2元给张某让他摸奖,张某说回家还他,李某说不用还。结果,张某摸得了1万元的奖品。此时,李某称张某是小孩,不知道摸奖的意义,这奖是他出钱请张某摸的,应该归他所有,但张某的父母不同意。
问题:1.李某给张某2元钱的行为是委托行为还是赠与行为?
2.张某摸奖的行为是否独立有效?为什么?
案情4
某款照相机价格为1900元,但售货员制作价格标牌时,误将1900元标为190元。一位顾客李某来到店里买了两台回家。后来售货员发现自己弄错价格了,经过努力终于找到了李某,但李某已经把它们卖了。李某说如果商店要追回照相机,商店自己去找那两个人。结果,商店找不到那两个人,最后商店只好向法院起诉。
问题:法院会支持商店的请求吗?为什么?

1、花盆飞落砸伤人,花盆的主人肯定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而且是无过错责任,就是说,即使花盆的主人没有过错(花盆放得挺好,风大刮下来的),也是要赔钱的。不过只是民事赔偿责任,即使砸死人也不会坐牢的。(故意把花盆扔下来的除外。)
2、李某让张某买录像机属于委托行为,虽然张某买的是电视机,不符合李某最初的要求。但是李某得知后没有反对,还支付了货款,属于事后追认,所以应认为张某已经履行了委托义务。李某后来发现电视机不好,要自己负责处理,不能强迫张某去修。
3、李某给张某钱应该是赠与行为。但是张某需要举证。张某的摸奖行为是独立有效的,因为张某虽然只有11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他的民事权利是不受限制的。而且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只要得到其监护人的事后追认(或同意)就是合法的。在实践中就是,对孩子有利的就是有效的,不利的可以撤销。
4、法院应支持商店的请求,因为照相机的价格是明显标错的,顾客李某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但是商店也错在过错,所以差价可能不会全部返还而是还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