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个人所得税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15:27:43
今天原单位的财会告诉我,让我补交2002年12月份的个人所得税1761元。财会说我2002年12月份的奖金和工资一共是13000元。
我记得我每个月的收入都扣个人所得税了。
我觉得我不应该补交税金。但我又没有当时的工资条。我猜可能是公司领导想出的损招,为了补公司的某个漏洞。
单位有代缴税的义务,它们没交,是它们的责任呀。我觉得我不应该补交。
而且这个扣税比例有根据吗?我觉得它们扣税比例也不合理。
我是内退,年龄不到提前退,等到法定年龄再办正式退休。
我希望大家,能提供法律或政策方面的建议。谢谢大家!

不对,应缴的税额应该这样算
(13000-1600)/12-25=70*12=840元
你可以在上当地的地税网站去了解,你把工资输进去,税额就会出来,年终奖是要除以12个月再按级次确定税率的
除12个月后在500~2000之间是10%税档减去速算扣除数25每月应缴70元1年8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