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婚假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1:04:23
扬州市对于婚假是如何规定的?
急用~

应该是国家法律规定一致的吧,具体单位执行也许不同,看你什么单位了,。和单位领导商量一下吧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妇,可以在法定三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一周,合计十天,(一次性连续享受,遇国定假日顺延,含双休日) 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增加的一周婚假.工资、奖金照发。使用。晚育假期的工资、奖金照发,其奖金额由亨受者所在单位自行规定,但其奖金额不得少于同时期同类人员的平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