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设置的消防应急照明,连续供电时间不得少于多少分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6:39:59
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具备下列消防安全条件:

(一)室内装修、装饰根据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需使用不燃、难燃材料的,必须选用合格的材料;

(二)安装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符合国家标准和消防安全技术规定;

(三)安全出口、楼梯和走道的宽度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四)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发光型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五)设置报警电话,配备灭火器等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以及必要的逃生救生器材;

(六)设置符合标准的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90分钟。
理由:GB17945-2000《消防应急灯具》:5.1.2 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工作时间应不小于90min,且不小于灯具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消防应急照明灯是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的消防应急灯具!它平时利用外接电源供电,在断电时自动切换到电池供电状态!一般高层建筑/商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地方都会有配置应急灯!

按工作状态可分为 3类:①持续式应急灯。不管正常照明电源有否故障,能持续提供照明。②非持续式应急灯。只有当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时才提供照明。③复合应急灯。灯 应急照明灯具内装有两个以上光源,至少有一个可在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时提供照明。

按功能可分为两类:①照明型灯具。在发生事故时,能向走道、出口通道、楼梯和潜在危险区提供必要的照明。②标志型灯具。能醒目地指示出口及通道方向,灯上有文字和图示,标志面亮度为7~10cd/m2,文字的笔画粗度至少19mm,高度至少150mm,观察距离30m,透光文字与背景有较大的对比。

GB17945-2000《消防应急灯具》:5.1.2 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工作时间应不小于90min,且不小于灯具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1.1.3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GB 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9.2.6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OO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哪个正确?我认为应该是90分钟,因为按《消防应急灯具》的规范,少于90min的是不合格的灯具。

现在一般的应急灯厂出的都是 9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