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应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5:51:00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出自《诗经·小雅·鹤鸣》:“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意思是:别的山上的石头,能够用来琢磨玉器。
原比喻别国的贤才可为本国效力。后比喻能帮助自己改正缺点的人或意见,说的是善于利用事物,可以做到自己不能做的事。
道可道,非常道!!!
道的二律背反
老子研究中的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即老子的道究竟是物质实体抑或是精神实体的问题。

然而,若要在正理解老子,没有必要陷入这种经院式的循环辩论中,而应当深入分析“道”的真实意义。如果打破老子
思想的神秘外壳,通而观之,那么老子的全部哲学可以提挈领地概括为三句话,即:

太初有道。

其道一为“变”,二为“反”。

圣人用之:明道,通变用反。

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第一章)。这两句话是《道经》的开篇之首,对于老子全书具有提纲挈领的意义。它以思辨的形式,道出了规定与否定、有限与无限的辩证关系。

斯宾诺莎曾经提出一个著名的命题;“规定就是否定。”斯氏的这个命题所提示的是这样一个道理;对于具有无限性的实体来说,在质上对它的每一种确定,都必然意味着对其无限性的限制,因而意味着否定。

斯宾诺莎曾经把无限性比做一个圆环。因为一个线段当它构成封闭的圆圈时,是既无起点也无终点,因而在质上是无限的(尽管它在量上是限的)。而其它任何一种开区放问的线段,则无论在量上可以延展多么长,但在质上总是受到起点和终点的规定,因而是有限的(正是在同样的意义上,黑格尔把“绝对理念”也比做圆圈)。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个命题,与斯宾诺莎的“规定即否定”这个命题具有相同的涵义。老子认为,记本身无起点亦无终点,“绳绳兮不可名”(14章),是不可规定的无限实体。但另一方面,老子又认为,道也不是栖身于宇宙之外的一个超越物,它存在于宇宙中,存在于事物中。

这里老子实际提出了一种蕴涵矛盾结构的命题,即:

一方面——

道不可道,不可名。(“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第1章)

道无形,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