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政五国条约”的后果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6:28:33

条约规定:1、开神奈川(横浜)、长崎、兵库(神户)、新泻、函馆五港,江户、大坂二地通商;2、承认开港地美国人居住权和公使领事驻在权;3、承认美国领事裁判权[注16];4、通商自由;5、关税由两国协商决定。

  接着,幕府又与荷、俄、英、法依次签订了同样的通商条约,总称为‘安政五国条约”。从此,日本结束了200余年的锁国政治。

  “安政条约”在“亲善”、“友好”的名义下把日本置于半殖民地的地位。

  首先,它使西方列强对日本的殖民掠夺合法化。幕末日本基本上还是落后的封建小国,欧美资本主义国家以赤裸裸的武力强迫日本开国,把日本变成其市场和原料供给地。正如培理供认的那样:“要使弱小的半开化的日本人实行通商贸易,和平的方式不行,就必须使用武力”。[注17]从此,欧美国家对殖民地一贯实施的经济掠夺和政治枷锁便紧紧加于日本人民头上。

  第二,日本被迫承认西方国家在日本享有领事裁判权。居留在日本的外国人可以不服从日本的法律,不受日本法庭的审判。日本丧失了国家对外侨的司法权。

  第三,日本被迫接受协定关税制。各约附则中规定日本的关税率必须同缔约国协商制定。日本出口税按照欧美列强同中国缔结的《天津条约》,值百抽五征税,进口税则规定为无税、二成、三成五分等最低的关税率,使日本失去了保护本国工商业的关税自主权。

  第四,日本被迫给予欧美资本主义国家以最惠国待遇。只要有一个国家在日本享有某种权益,其他资本主义国家便可同样享受。因此,最惠国待遇成了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共同鱼肉日本的工具。

  第五,日本还被迫允许欧美国家在日本设置“居留地”(租界),外国人在居留地内享有永久租地权和自治权。这种租借权同领事裁判权结合起来,实际就是使租界成了日本的“国中之国”,欧美列强在日本领土上的战略据点。

  第六,“安政条约”没有中止日期,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强加给本的各项压迫和取之于日本的权益没有时间限制。日本认为需改时,须提前一年告知缔约国,对方同意,才能“协商”修改。结果明治政府虽然进行多次改约谈判,但这些不平等条约仍束缚日本达四十年之久。

  这就是“安政条约”强加给日本的绳索,其结果同184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