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专家帮帮忙,还亲人一个公道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5:29:57
我的一个亲戚,与2007年10月底查出直肠癌,病人为男性,年龄70,身体十分强壮。后与2007年10月30日入住某医院,与11月8号做直肠癌经腹会阴联合切除术(Moles术)。术后20多天情况不错,准备出院前,医院让做了一次化疗,疗程为5天,并与11月26日签写化疗知情同意书,化疗知情同意书上写的是拟行化疗方案是:羟喜树碱,替加氟和亚叶酸钙联合化疗。11月27日进行的化疗,化疗第2天,病人就发觉腹部疼痛难忍,大夫没有重视,只在12月3号采取注射头孢曲松那和利巴韦林治疗,没采取别的措施。那时病人已十分痛苦,自述腹部涨痛,无法排便。12月5号晚上,病人情况恶化,与12月6日清晨7点去世。亲戚去世后,我们提出做尸体检验,一直在病房等待结果,院方以干扰秩序为由,期间曾派武警前去镇压,态度十分恶劣,并一直强调自己没有任何责任。那时,我们请求查看病历,被院方拒绝。直到12月14号我们联系到了律师,才复印了病历。
在这请求有这方面经验的专家给看下经过,我有以下的疑问
1)医生做化疗的时机是否准确;
2)化疗的方案是否合理;
3)院方当时不让家属查看病历是否违法;
4)我们这时该怎么办?具体需要干些什么?
我们觉得病人死亡得很突然,病人住院前身体十分强壮,自己仍可种地,自理绝对没有问题.突然就去世了。我们不想要求多少的补偿,因为人已经不在了,给再多的钱也弥补不了。我们只想争取个和医院同等对话的权利,让他们给我们亲属一个交代,维护亲人的生存权利,还亲人一个公道.

化疗的时间是对的。
具体用药还要看剂量。
全国的医院都是不允许病人及家属私自查看病历的,但是可以复印病历,需要在在医院的病案室或者其他部门复印。不允许病人自行复印和查阅。但是出现您这样情况的时候可以要求封存病历。
您已经进入司法进程了就按照司法程序处理。
不能根据身体好来判断不可能出现猝死,应该有医学根据,何况是癌症的病人,还经历过手术。根据您说的情况,要看医院在患者出现腹痛的时候有没有采取什么措施,是否是由于化疗的影响,出现猝死的原因还可能是心脑血管方面的原因等等很多原因。

这个社会到底是怎么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