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宠物店,被狗咬伤了算谁的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4:12:44
我和老公经营宠物店,在宠物理容、寄养时经常会被别人家的猫猫、狗狗划伤咬伤,为此,我俩每年都要去医院注射狂犬疫苗。就这个问题,老公认为我们就是做这个行业的,受伤是难免的,所以自己应当承担这个责任。虽然我也认同他的说法,但还是想了解一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倘若出现了这样的纠纷,责任应该是谁的。

我还是认同你老公的说法。因为你们是专业人士。从法律上讲,应当具有风险意识。做这个行业等于是自愿承担风险。不能让人家承担责任。当然,如果你们还没有接收时宠物就发作了,可能要笼物主人承担

一般来说,你们经营这个,如果动物主人存在过错的话(比如,教唆动物咬人,知道有狂犬病不告诉你们等等),他还是要承担责任的。没有过错的话,当然不承担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七条【动物致损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