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进入矛盾凸显期,处理好,能顺利发展,否则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用唯物辨证法观点分析这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4:55:24

能顺利发展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

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根源是矛盾。但矛盾并不一定意味着不和谐,因为同一性与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根本属性,同一性与斗争性对于事物发展的推动作用是结合在一起而实现的。但不正视矛盾,不正确而有效地解决矛盾,必然要导致不和谐。在新形势下,社会矛盾不是没有了,而是更错综复杂。所以正确处理社会各种矛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这里所说的矛盾,不是指违反形式逻辑的矛盾律所造成的思维中的自相矛盾,也不是人为的矛盾,而是指辨证矛盾。辨证矛盾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这种矛盾的存在具有客观性。人们既不能主观随意地制造本来不存在的某种矛盾,也不能主观随意地抹杀本来客观存在的某种矛盾,只能正视矛盾。二是矛盾的性质、地位、作用也是客观的。谁也不能想当然地混淆矛盾的不同性质,颠倒矛盾的主次地位。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原因特别是深层次 原因的分析……健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式方法,及时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因此,通往和谐的正确路径是按唯物主义的原则去对待社会生活中的辨证矛盾,分析这些辨证矛盾,从而解决这些辨证矛盾。

不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一事物和它事物都不可能是绝对同一的,统一与和谐总是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实际上,在马克思主义之前,中西方一些哲学家就已从对立统一中思考和谐问题。赫拉克利特提出:自然是“以对立的东西产生和谐,而不是从相同的东西产生和谐……艺术也是这样造成和谐的,”“互相排斥的东西结合在一起,不同的音调造成最美的和谐;一切都是斗争所产生。”毕达哥拉斯虽然是从“数”来说明世界的和谐与发展,但他的和谐思想中也包含了矛盾的观点,他认为“数”的发展是依据十大矛盾而展开:有限与无限、动与静、曲与直、方与圆、明与暗、善与恶、一与多、雌与雄、奇与偶、左与右。中国古代哲学家讲“和”,主要讲差异中如何包含多样性统一。公元前806年至770年之间的史伯对郑公论和同就非常典型:“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田亥,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是以和五味以调口,刚四支以卫体,和六律以聪耳,正七体以役心,平八索以成人,建九纪以立纯德,合十数以训百体,出千品,具万方,计亿事,材兆物,收经入,行女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