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坑导致14岁少年溺水身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9:41:17
有一沙坑,挖沙的范围越来越大,逐渐形成了水塘,管理人却既不回填,也不设立警示标志,也未采取及时有效的防护措施,导致一名14岁儿童溺水身亡,沙场承包人应承担多少的法律责任,孩子的父母应该得到多少补偿?

如果这个沙坑是在公共道路或者公共范围,人来人往的地方,沙场承包人或者经营者就应该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这个是无过错责任,不需要你举证他有过错,你只要向法院证明孩子的死亡与他的疏忽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孩子的死 是因为他没有立警示标志引起的

如果这个沙场是在封闭的区域,孩子自己跑到附近玩,那么沙场的责任可以减轻

孩子父母可以先按损失提一个赔偿数额,高了低了法院一般都会调整,可以在起诉时多要求点

恩 要看设立成本与防范的效果的比例关系,标准不同,如果是在人少或者无人区,它即使不设立也不负责任;但是如果在闹事区,那么它就要负相应的责任,我看过这个案例,法院一审我也觉得很纳闷,但是没有在听审,所以我也不知道沙场承包人到底该负多少责任。

应该承担大部分责任 监护人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补偿标准要按相关依据进行计算 另外 精神损害赔偿无明确标准 建议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