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如何处理故意伤害未造成严重后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9:15:59
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12月17日晚在食堂和一食堂员工发生口角,后来他居然从里面拿出一个灭火器向我砸来,幸好我躲闪及时,没被打到,后和他扭打在一起,后来被众人拉开.
请问各位达人,我应该怎么办?找警察有用吗?
我找过学校了,但学校的意思是私了.想把这件事掩盖起来.
我应该怎么办呢?
要不要找校长呢,可现在正值学校本科评估阶段,我怕给自己惹上麻烦!

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公安机关不会以刑事案件立案
你的情形最多就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普通斗殴

如果你受到了轻微的伤害最好还是私了,闹大了起诉啊报案啊对双方都是负担
而且这个不是掩盖,这是一般民事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之一,双方是可以私下协商解决的.

具体法条我懒得找了,在民法通则关于侵权那部分

不好意思啊

首先你找警察也不会有什么处理结果!
其次既然学校都建议这件事情私聊,你如果再找校方的话,只能是给自己找麻烦,或者是直接找相关老师表态,这件事情就此为止,安心读书,既能显得你大度,也乖!老师就喜欢这样的学生!
最后,既然忍气吞声了,以后就换个食堂吃饭,毕竟他是社会上的人员,学生还是回避一点。。。

最最后一点,毕业以后先把那人办了,找几个哥们好好解解气,打他个半死,走人。。。

双方口角而已,没什么严重后果,警察不会处理
学校要私了,就找个台阶下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