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缴税对吗?违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3:18:39
总公司指派公司员工到异地成立经营部,在工商部门已个体工商户注册,其经营部销售收入全部上交给总公司,请问这个经营部应该按照税法怎么缴纳税?经营部每天的销售收入是先汇入总公司财务主管的个人账户,然后再进总公司,请问这样违法吗?经营部是按照个体工商户交定额税,这样缴税对吗?
我们国家对这些行为有什么处罚的规定没有?是按照<刑法>处置吗?。

个体工商户即个人经营,从法律关系上讲和你公司没有任何法律关系,只要个体工商户在你公司进货你公司按规定做销售收入就可以.
现在的问题是,个体工商户将他的销售收入全部交给你公司,只要你公司入帐就没有问题,如不如帐就造成你公司偷税,但个体工商户按什么缴税的问题.
既然公司把经营部注册成个体户,那么就是说在个体户那边肯定是按定额缴税的,也就是不按实际销售收入缴税,这里面有偷税嫌疑的.
税务机关规定按定额缴税的,如果实际销售收入超过定额的要按实际销售收入缴税.
如果个体户按实际销售收入缴税,那交给你公司的销售收入不就是缴两次税了吗?
总之,这样做法是不妥当的,不是你公司偷税就是个体户(经营部)偷税.

个体工商户的销售收入有按三百万缴税吗?很少的?关键看个体户按什么方法缴税?

首先要查实偷税行为是否属实.
若属实,并符合偷税额超过应纳税额10%以上且偷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条件才能按刑法上的偷税罪处罚.
若不能同时满足上述二个条件,按税收征管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