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复转军人安置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6:33:58
本人2000年参加高考考入新疆农业大学专科。2003年大学毕业后由于年龄没有超过参军年龄。就相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当了两年义务兵,2005年回来后,于2006年由地方政府安置到原父母单位。但是档案里定成工人岗位。因为我们单位有一个同事也是义务兵却安排成干部岗位,不过比我早两年当兵。我想问问大家,我是不是应该定成干部岗位啊。关于这个问题我应该找当地的那个部门,谢谢大家了,

一、义务兵退伍后,安排到工人岗位是对的。
二、你们单位的那个同事应该是找了关系,而且花了不少钱。因为在地方提干的话,好像要比部队还难。
三、也有可能是人家退伍时办了套军官的假手续,地方有人,只要承认了就行。
四、没有必要再进行交涉了,只能说人家沾光了,但你没有吃亏。

你们单位的那个同事应该是找了关系的!你要知道,现在没关系不行啊!

你找哪个部门也没用!义务兵退伍回来,能有个工作就不错了!
现在有的城市都不给安排工作了!只给退伍费就完事了!你能有个工作已经很幸运了!

找民政局吧,让政府部门与经贸局交涉,让经贸局要不就分配工作,要不就给钱。最好是拿钱,不然就是给你分配工作了,过不了几天又把你辞了,钱也没了,工作也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