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的户主户口不迁入,其他人能迁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4:10:27
我和我老公在结婚前用他的名字付购房订金,在结婚后用他的名字签定《购房合同》,到现在我们的房产证未办理,问一下大家如果办房产证时再添加一个我的名字,怎么办理,要不要费用之类?另外如果用我老公名字办房产证,到时他的户口不迁入,我的户口能迁入吗?谢谢大家帮个忙,知道的告诉我一下。

正常的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时需要身份证,房产证和土地证的,一般房产的产权人是户主。就算户主同意迁入,但没有正当的理由也不是什么人的户口都可以迁入的。

户籍管理中的户主不是以房产证的产权人姓名为依据的。如果你的户口已经落户新居住址中,婚后你老公属于“迁入”户,一般“迁入”户不能作为户主,要想成为户主需要他迁入后申请派出所对户口本中家庭成员关系重新调整,并打新户口簿。 如果婚后再立户一起落户到新居就没问题。

房产证更名直接去过户大厅办理就行,带着结婚证就行了。迁户口更简单了,派出所直接开准入证明就行了,和谁是户主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