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险补偿方面的法律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20:31:16
我在哈尔滨市一家公司工作整6个月,合同签完公司又要回去了(说是到劳动局盖戳,后来就未发回)。目前遇到的问题是:
1.我以前没有办理过三险(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公司一直以合同没有签署完毕为由拖欠不给我到劳动局申报。
2.目前我被公司辞退,三险部分我要求公司给于补偿,公司按照哈市社评工资826元给于补偿,我要求按照1600元给于补偿。
结果没有达成协议。
请问,我的要求可以找到法律或者文件式的相关规定吗?如果可以请提供链接;或者提供如何可以拿到信服的东西所要这部分补偿金。我将非常感谢您的回答。可以再追加奖励100分。
我曾经咨询过12333,服务台回复是企业应该给于全额工资的补偿,但是我们单位人力资源的人非要我提供相关的法律条文或者规定才给于补偿。所以我来求助,谢谢。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纳社保是法定的条款,用人单位不给缴纳社保你完全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交全部社保费。
另外,即使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有事实的劳动关系,只要你能证明曾经在这家公司的工作时间就可以,最好有相关的工资条加以佐证。
建议你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用人单位肯定会和你和解,拿到你要求的数额没有任何问题,劳动争议仲裁也就50元钱,建议尽快,年关将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