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民事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1:14:09
2007.9.30我驾驶解放牌货车在公路上正常行驶,看见对面一辆农用四轮带斗车正在超车,我采取制动把车停在路旁,这时四轮车车头已过我车头,车斗在越线将我车驾驶楼左侧刮废造成我重伤,四轮车在刮伤我车后掉进右侧沟里,四轮车驾驶员在掉进沟里后被后斗砸死,经过交警部门处理,判四轮车负主要责任,我负次要责任,至今我在医院治疗,而四轮车家属将我起诉到法院,将我车和楼房保权而且判我负百分之四十责任.
请专家.网友.律师.帮我解答我负百分之四十责任对否!

不太合理,在这个问题上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他这样判也没有什么不对,如果你觉得这样对你十分不公平,你可以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继续维护你的正当权利。

我觉得对方逆向行驶,应当承担90%以上责任更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