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机关因为侦查需要进行的司法鉴定和当事人委托的司法鉴定,哪个效力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2:30:40
侦查机关因为侦查需要进行的司法鉴定(公安机关内部的)和当事人委托的司法鉴定,哪个效力大?
法院应该采信哪个鉴定结论?

从成文的《证据规则》来讲是效力一样的。但是从法官的自由心证角度来讲,就不一样了。
从时间上看,侦查期在前,而当事人委托在后,侦查期间的鉴定是在更“原始”的状态下进行的,较之后者更不容易产生作假,所以比较容易被采信。
从鉴定水平来讲,也许当事人委托的专家是业界更具有权威的专家,也许会更有说明力。
如果以上因素交织在一起错综复杂,有可能到最后法官认为两份证据互相抵消,哪一个都不采信,就跟没有提供这两份证据一样。

司法鉴定效力的大小是按专业鉴定机构的等级来评估,不是按要求鉴定机构或要求鉴定人的身份评估。

没有法律规定哪个效力大,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两个鉴定结论不一致,法院会另行委托有鉴定资质的机构予以鉴定,最终会采信法院委托机构的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