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催款通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1:35:14
我家用的是电信宽贷..我已经好几个月没交费用了...2007年4月24号收到一张律师函催款通知...他上面写....(你已欠费**远)请你务必在开单十日工作日前去指定地点借清欠款金额和违约金..如逾期不伏本将依法起诉..并由你户承担一切经济损失..请勿慎处) 但是现在已经12.20几号了半年过去了 ,..这个律师函对我以后会不会有影响啊..专门的人会上门催欠吗??

律师警告函一般起到下面两个作用:

1. 威慑作用。
对于守法(不愿涉讼)的人,在接到律师催款函后,一般会积极应对(核实了实际情况后,付费或联系对方提出为何不付费用的理由或协商解决等)。

2. 时效延续作用。
律师函的另一个重要作用就是,书面催款(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使得诉讼时效中断。
普通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时起算。
拿你说的情形作为例子,比如说你2007年1月就开始欠缴相关费用,那么电信就应当在2009年1月前起诉你,不然电信就会由于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其胜诉权。(就是说,即使你欠费,也可以光明正大的拒付了)。
而那份2007年4月24日的律师催款函,则使得这个“案子”的相应“有效的”诉讼时效日期变为2009年5月7日(大概这个日期,要看具体开单日)

当然,如果你继续拒付相关费用的话,电信是否会派专人催欠或立即起诉你,这个要看你当地电信的具体做法了。

1、收到律师函,说明还没进入起诉程序;即使法院判还钱,公安机关也不会抓人,会由法院执行庭执行。

2、律师函(Lawyer's letter)引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律师用律师函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它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对于诉讼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有可能会被起诉,建议还是尽快清缴欠款.

都是假的,催款公司的业务员冒充律师,以律师的名义把通讯录上的电话全部打一遍,或全部发一遍短信。短信上说弘正律师事务所,后面电话中又说是淳峰律师事务所,一会说自己是律师一会又说是律师助理,13717067471就是这个号码。漏洞百出,说话态度极其恶劣,我又没借钱,不知道谁的通讯录上有我的电话号码,网贷本就是高利贷贷个几百块钱会找律师?会通过法院处理?能立案?小儿科,这点小把戏能骗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