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应该签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13:07:53
事件:我是07年7月份到的现在的公司,现在也就是12月,我来的第5个月时候公司要和我签署劳动合同,签合同时有一栏是到公司工作时间我填的是我来的日子,下面还有合同签署日期,写的是12月。公司要求我把到公司工作时间填上12月也就是签合同的日期,我拒绝要回家研究下再签。现在签合同这事就这么拖这那。

问题1:合同有效日期是07年12月至08年12月,公司不同意我之前的试用期不在合同之内,我要怎样维权?
问题2:公司老总明天要去总公司那边了,我的合同再想签可能就得等到他回来,到时候就是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了,我能否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合同相关细节?如果我不在这干了,能否按照新劳动法来要求公司赔偿?
问题3:要求公司赔偿我哪些?需要什么条件?

合同问题挺烦愁的,其他同事来了1或3个月就签合同了,只有我拖了5个月才打算和我签,现在打算和我签合同了还不算我之前的试用期。请大家帮忙我想想办法,让这公司钻不了劳动法空子。小弟在此谢谢了,全部分值献上。

看样子你也仔细看过新的劳动合同法了.如果不嫌的话仔细看下劳动法.
劳动法明确的规定了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里面.
如果你不想在那单位做了,明年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你的权益保护更加有利.我也不想把劳动合同法的内容复制下来,你还是再去看下吧,写的很清楚.记住现在不要辞职.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