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宣传费如何认定,什么才算宣传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4:47:12
宣传费在企业所得税清缴中,只允许扣除千分之五,像产品的技术光盘,服务手册,这些算是宣传费吗?
再比如说制作的条幅,纸质的印刷品,小纪念品等等。我们公司这样的支出比较大,但是如果只允许按收入的千分之五抵扣,那太少了。想知道税务具体是如何认定的。

你好。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业务宣传费指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包括对外发放宣传品,业务宣传资料等。

因此,题中“产品技术光盘”、“服务手册”等不具有广告性质的支出,不属于业务宣传费,但“条幅”、“纸制印刷品”、“小纪念品”等,在税法上均作为业务宣传费处理。

另外,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