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副本”是啥意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23:03:55
“诉讼副本”是啥意思?
主要是什么内容?
因为我正在写一个民事起诉书,
看到范文的最底端都有一个:

附:本诉讼副本*份

啥意思呢?

“诉讼副本”正确的称谓应该是起诉状副本,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原告在向法院起诉时,应该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通俗点讲,原告的起诉状要一式几份,留在法院的一份就叫正本,而由法院向被告或对方当事人送达的起诉状就是副本,正本和副本中的内容都是一样的。

原告在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时,应同时按被告(含第三人)的人数向法院提交该起诉状的副本。法院在受此该起诉状后,会依法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被告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后,要对起诉状中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认真分析,对确凿的事实予以承认,对合理的要求予以接受;对无根据的事实和不合理的要求,准备好事实和证据,以提出自己的反驳意见。是为起诉状副本。

原告在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时,应同时按被告(含第三人)的人数向法院提交该起诉状的副本。原起诉书应递交法院,诉讼副本即是给相关被告的起诉书复印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诉讼状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