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同僚】初中语文课本中关于说明方法的几个简单棘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7:58:12
1、列举并不具体的泛例算不算举例子?

例1:《苏州园林》中第三段:“我国的建筑,从古代的宫殿到近代的一般住房,绝大部分是对称的,左边怎么样,右边也怎么样。苏州园林可绝不讲究对称,好像故意避免似的。东边有了一个亭子或者一道回廊,西边决不会来一个同样的亭子或者一道同样的回廊。”

其中的“东边有了一个亭子或者一道回廊,西边决不会来一个同样的亭子或者一道同样的回廊。”算不算举例子呢?

例2:《中国石拱桥》第六段中有一句“这些石刻狮子,有的母子相抱,有的交头接耳,有的像倾听水声,千态万状,惟妙惟肖。”这“有的……,有的……”,算不算举例子?

2、分项陈述算不算分类别?

例1:《苏州园林》开篇第三段点出了苏州园林的整体特点:“务必使游览者无论站在哪个点上,眼前总是一幅完美的图画。”之后又分了几个方面陈述:“亭台轩榭的布局、假山池沼的配合、花草树木的映衬、近景远景的层次、角落、门窗、漆色”——这算不算分类别?

例2:《大自然的语言》第六段中提出“物候现象的来临决定于哪些因素?”后面7、8、9、10四个自然段分别提出了四个因素:“纬度的差异、经度的差异、高下的差异、古今的差异”——这算不算分类别?

如果不仅能够给予明确判断,还能略给些讲解,本人将不胜感激!必加分致谢!

说明方法:分、下、列、举、作、打、画,即分类别、下定义、列数字、举例子、作比较、打比方、画图表。
以此观之,《苏州园林》那句个人更倾向于作比较,因为上文先列出了其他宫殿,是为了突出苏州园林的“不对称”;
《中国石拱桥》应是举例子,打比方是把这件事物比作另一事物。
2、例1个人认为不是分类别,而是举例子。作者引这些例子是为说明“整体特点”,而不是分门别类的归纳和总结。
例2应是分类别,分了4个方向阐述问题。
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