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的优先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3:10:47
关于法律的优先级,一般来说,国家的如果和地方有冲突以国家为主.后出的和先出的有冲突,以后出的为准.那么A是1994先出的国家法律,B是2003后出的地方法律,B在地方实施的时候,A还没有失效.但是其中有不符合的地方,那么是遵循A还是B?

地方所出台的是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其效力小于法律.
新法优于旧法是指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法律是地方性法规的上位法,你说b和a冲突,下位法不能与上位法相冲突,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