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是否有继承权?能否申请法律援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22:29:31
我母亲年轻的时候有过一次婚姻,生下个男孩,后来因为男方的关系,在我哥六岁的时候他们的婚姻破裂了,我母亲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后来遇到了我父亲生下了我。
我哥长大之后过的很苦,他继母对他并不好,当过兵,然后自己做生意。
当他事业有成的时候在外他继母相当的好,所有的工资都交给继母,对生母一个月支付300元的费用而且要签字,这是所有亲戚都不理解的事情。
今年五一末,我哥和他的朋友去浑南吃农家菜,回来的时候他朋友开的车,车是反向,车祸就这么的没了。
他家里的人谁都没和母亲说直到马上要出殡了才通知我母亲去参加葬礼。
我哥出事的时候35岁,留下了嫂子还有个小侄女。
我嫂子的话说的很明白,她让我妈去打官司,说我哥和我母亲没有什么关系,不会付我母亲赡养费。
我母亲自己来沈阳查,就她自己查到我哥留下的房产就有1000多平,何况还有没查到的。
她找到个律师打听,那人说,我妈只有1到6岁抚养了我哥,没什么继承权。
我想问,真的是这样么?
现在我在外边打工,吃住都是公司管,平时基本没有什么余下的钱来供养母亲。
我母亲自己平时也没积蓄,如果想打官司是否能申请法律援助?
求个明白人帮着分析一下,家里现在真的是很急了,我妈住在朋友家非常的难,我自己没经历过这种事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好,只能在上班的情况下问问大家,谢谢。

根据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你母亲只在1-6岁时候对你哥尽到了抚养义务,随后便在事实上放弃了该权利.而你哥又每个月都尽到了1-6岁受你母亲抚养所应尽得那一部分赡养义务(每月300元钱,并且签字认证),法院可以酌情考虑,让其财产继承人在你母亲在世期间继续支付其每月300元的赡养费,或者协调双方一次性补偿你母亲相当的一笔钱.
法律援助一般只提供给无力雇请律师,又不能不要律师的当事人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