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钱能要回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4:39:32
我结婚了但没领结婚证,生活了一段时间才发觉两个人根本就合不来,现在想分开,但结婚典礼的时候我给过她一些钱,请问我现在有权要回这部分钱吗?
典礼的时候她问我要了三万元的买房钱,现在都要分了,房也不买了,我能要回这钱吗?

从法律上讲她要是不给你那应该就要不回来了,不过抛开法律我认为她还是应该给你的,这也不好说,一个人一个想法。

你们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只能算是非法同居。她向你拿的钱我看你是拿不回来的了,除非她主动还你。
我看你还是算了,钱乃身外之物,就当你扶贫济困的算了。这种事情,闹大的话,对双方都没有任何好处。
希望你能好自为之!

两个人在一起总要包容啊
很多问题都会在生活过程中暴露出来
所谓相爱容易相处难
要学会体谅对方
这才是生活啊
要不 老是为了鸡毛蒜皮的事情吵架
真不知道要离几次婚呢
可能 你还太年轻

估计不行,没有法律支持呀.你给的钱属于赠予,又没打欠条.
唉呀,看来没结婚还是不要花男人的钱.免得分手的时候他想要又开不了口.

这不叫结婚吧 又没领证 举行婚礼不带代就是结婚吧
领了证不举行婚礼也不带代没有结带吧 同居而已嘛。

问法官大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