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事部门工作的朋友请应一声,有事求助。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0:48:54
最近要进入一家单位,被告知自己的个人档案里有一份10多年前的材料,说是本人有经济问题,我非常非常吃惊!因为:一、我这么多年竟然对此一无所知,二、我知道那不是事实,而只是当时个别领导的猜疑,三、在当时的领导从未和我正面谈过这个所谓的经济问题的情况下,就这样把猜疑写成材料放进我的个人档案里,原单位的领导是不是太不负责任?这符合有关人事管理的规则吗?我要维护我的清白,请问我应该怎么做?谢谢!!
问题补充:我想知道的是,不经档案本人,单位领导有权放进他想放进去的东西吗?总得有个程序吧?最近看王小波的小说《三十而立》里,说到他的校长,就威胁说要写个不利的材料放进他的档案里,说让他背一辈子!这到底合乎人事管理的程序吗?请教,谢谢!

档案是不经过你本人之手,很多人在一个单位做了几十年还未看过自己的档案,确实是这样的。人事工作人员把你在单位的的相关资料放进档案是正确的,因为这是你所在单位的责任。但是你可以提出申诉,因为只是个别领导的猜疑,你可以要求那个猜疑的领导拿出证据出来。一般的档案里如果有经济问题或是刑事问题的话,档案里都会有证据记载,还会有证人的证词,甚至还会有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是调查资料,如果既没有相关证据也没有证人的证词的话,那么那个记录则是无用记录,应该拿出档案不作参考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