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父母离婚,其中一方有乙肝(小三阳),这样子对争取小孩的抚养权有无影响?有何影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0:42:25
我有个朋友跟前男友未婚生子。现在两人分开,男人把孩子抱走。朋友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现在判决孩子归男方,连女方的探视权都未提及依据据是女方有乙肝。哪个朋友知道这样子合理吗

法院判决不妥。依照我国《婚姻法》,只有在女方出现下列情况是才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男方:
1,女方无抚养来源,如无固定职业,无收入来源;
2,女方有刑事犯罪记录,或在服刑期间;
3,女方患有恶性传染疾病,乙肝(小三阳)如能证明在可控范围,从未发作,不可视作恶性传染疾病。
另外,从你的文字看,小孩应该还比较小,若尚处于哺乳期,法院也应偏向将抚养权判决给女方。
所以,从上所述,法院判决不妥。另外,无论抚养权判给哪一方,另一方都享有探视权,不可以因任何原因而被剥夺。

不合理吧.原则上不能歧视乙肝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