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如何面对别人的诽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20:14:16
我真的好痛苦,和我住一个宿舍的一个好朋友的手机被拿了,她怀疑是我拿的,理由是那天早上去上课时是我最后一个锁门,放学后她的手机丢了,她就认为是我拿的,还报了警,并且她在警察局直接对警察说我是最大的怀疑对象!天了!我可是没拿她的手机啊!这种偷鸡摸狗的勾当我向来恨之入骨,我怎么会去干?难道就因为我最后一个锁门我就是贼了么?我们宿舍7个人中途难道不会有人来宿舍吗?无凭无据的怎么能乱冤枉人?于是我们的友谊没了,我的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我才进入大学还不到一个学期啊,也许就因为她给我“莫须有”的“罪名”使我的名声受到影响,我怎么去面对3年的大学生活?我好痛苦好难过,才21岁的小姑娘怎么承受得起?请问各位专家各位好心人帮我想想办法吧,我该怎么办啊!求求你们了!!!!!!!

本案属于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当事人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主张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这个事情是不好说的,你最后一个走的是有点嫌疑的,关键是警察来查有没有结果?其他人的东西有没有丢,现在宿舍其他人也有嫌疑!包括她自己也有,可能是她自己丢其他地方了!没关系,你不用管,等警察调查,相信警察会给你一个清白的!!现在认真上课,其他的不要管。